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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2部分:智慧社区评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17 07:14:20点击次数:9590次字号:T|T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23号),我部组织中外建设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2部分:智慧社区评价(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yuwenlong@icfw.com.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大厦B座12层;邮政编码:10003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

附件:《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2部分:智慧社区评价》(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10日

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