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管理部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强制缴存和非公企业职工鼓励缴存的缴存体系,逐步将进城务工灵活就业人员、公益岗位人员、企事业单位自聘人员、特岗教师和劳务派遣人员五类“新市民”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的范畴。
截至4月底,黎平县有503名“新市民”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中有51名新市民申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效解决了这些家庭的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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