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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十五五”《规划纲要》划定住建领域未来五年发展“路线图”加快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

更新时间:2026-05-11 18:49:50点击次数:9284次字号:T|T

近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正式发布。《规划纲要》共21章,提出了未来五年广东发展的八个主要目标。其中,在住建领域,《规划纲要》围绕住房保障、房地产发展、城乡建设等内容,明确了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与关键举措。

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规划纲要》提出,广东将加快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体系,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广东将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完整社区。健全城市公园、绿道网络和慢行交通系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加强老旧管网改造升级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健全城市治理工作体系,创新城市治理模式,深化城市社区运营,扎实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推动城市高水平运营、高效能治理。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在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方面,广东将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全面提升群众居住品质。

一是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广东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保障城镇工薪群体、困难家庭及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将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和原拆原建。

二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东将健全“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因城施策增加刚性和改善性住房供给,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家居,推动住房建设绿色化、智能化发展。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租赁企业。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围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广东将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县城市政公用设施,推动老旧小区和老化管网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分类有序推动村镇建设,做大做强中心镇,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打造成为县域副中心、发展成为小城市;做专做精专业镇,打造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强镇、农业大镇;做优做美特色镇,因地制宜发展文化旅游、绿色低碳等产业;巩固典型村、典型镇培育建设成效,打造一批现代化典型村镇,培育更多全国千强镇。优化村镇基础设施布局,推动水、气、路、网、充电桩、消防等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农村厕所改建与生活污水处理,落实垃圾回收转运机制,推进广府、客家、潮汕等特色乡村风貌塑造,加强传统村落和特色民居保护,建设现代化岭南和美乡村。

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在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方面,广东将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携手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

广东将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新机制,推进广州、深圳、肇庆高新区等国家和省级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城乡规划、建设、治理各环节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促进资源集约循环高效利用,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打造“无废湾区”。

摘自 《广东建设报》 2026.05.08 记者 唐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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