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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更新时间:2026-04-13 14:29:28点击次数:9109次字号:T|T

安徽省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坚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努力下,安徽省近年来通过三个“加强”,持续完善“农户集中投放、服务企业收运、市县统一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首先是加强制度设计。安徽省确定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群众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工作原则,按照“五有”标准(有设施设备、有治理技术、有保洁队伍、有资金保障、有监管制度)指导体系建设,编制《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加强规范指引,已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村庄全覆盖。

其次是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流程建设。安徽省按照农村户籍人口每300~500人配备1人的标准,安排环卫人员开展清扫保洁作业;在村庄设置垃圾桶(箱)和垃圾收集点,在乡镇设立转运站,使用车、船等各类运输工具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转运,并按照城乡一体模式运至市、县焚烧处理设施作无害化处理。目前,全省已投入运行压缩式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600余座、各类清运车辆(船)4万余台,焚烧处理设施54座,日设计处理能力近4.8万吨,满足日常生活垃圾处置需求。

最后是加强监督监管。安徽省落实省、市、县、乡镇各级监管责任,完善市场化作业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加强全过程监管,坚决整治生活垃圾乱堆乱放、违法倾倒、擅自处置等行为。同时,全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热线电话,对群众多渠道反映的问题立即响应、迅速处置,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村庄全覆盖成果,进一步健全收运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坚持城乡一体、统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农村区位特点、村庄类型、生活垃圾产生量等,因地制宜优化生活垃圾收运模式、频次和线路,提升收运全过程管理水平,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提升。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6.04.10 宛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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