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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活态保护 实现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发展

更新时间:2022-04-18 07:23:28点击次数:13909次字号:T|T

珠海因海而生,向海而兴,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积淀。珠海市委、市政府邀请国家、省、市专家出谋划策,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面积极探索,从名录完善、规划编制、机制建设、遗产盘活等方面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成效显著。

传承文脉 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珠海作为中国南方海洋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近代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门户、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先行地,保留着众多香山文化、中西交流文化、海洋文化、改革开放文化等重要遗存。2017年起,珠海市以名城创建为目标,根据城市价值特色对全市历史风貌保存较好的地段进行全面筛查,甄选出6片历史资源集中、文化价值突出的片区,包括名人辈出的唐家、香洲的源头香洲埠、香山买办村会同、中国近代留学之乡南屏、海岛聚落淇澳、近代商埠斗门旧街,于2020年提请申报,并于2021年3月公布为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实现珠海市历史文化街区“零”的突破。据统计,目前在全国非名城的城市中,珠海市历史文化街区数量居于全国首位。

在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成功后,珠海市抓紧推动街区保护标志牌设置工作,按照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制作要求和挂牌指引手册要求,规范保护标志牌样式和设立位置,于2021年12月完成所有历史文化街区挂牌,并定期开展巡查维护。此外,为统筹保护好街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整体风貌,珠海市正积极开展6片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保护重点与管控要求,并面向实施同步编制整治提升设计方案,为街区保护与发展提供支撑。

多措并举 实现历史建筑保用结合

老建筑是历史风貌的重要载体,凝结着一座城市的旧时光。珠海市通过结合当地传统文化及建筑特色,综合历史、科学、艺术及社会人文4个价值领域制定历史建筑线索评价体系,明确历史建筑认定标准。自2014年起,珠海市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普查并登记历史建筑线索381处,于2015年、2018年、2019年先后公布三批历史建筑共148处。同时在历史建筑名录之外,充分挖掘、彰显珠海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的特区文化,创造性地认定公布了两批36处改革开放历史性建筑。

除了制定历史建筑线索评价体系,珠海市还创新性开展历史建筑数字化建档,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一张图。珠海市在历史建筑工作开展之初,就建立了历史建筑“三个一”数字化管理模式,即一个数字化保护标准、一组高科技数字化技术集和一个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并整合形成全市“历史文化保护一张图”,构建了系统全面、动态更新的资源数据库。2016年,完成首批历史建筑三维数字化建设,直观展示历史建筑特征、室内场景和周边环境。

珠海市以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划定历史建筑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核心价值要素、建设控制要求和活化利用建议,为历史建筑规划管理提供法定依据。此外,自2016年起,珠海市每年开展历史建筑动态维护工作,委托专业团队定期现场核查历史建筑的保护状况,形成动态维护评估报告,对存在破损情况的历史建筑做到及时提醒、有效监督。

在保护的基础上,珠海市也积极探索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通过统筹整合南粤古驿道、名镇、街区、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实现点、线、面相结合的资源活化利用模式,推动唐家、会同等街区整治提升及毓秀洋楼、秋厓杨公祠等多处历史建筑活化为书店、餐厅,提升城市活力与内涵。珠海市还开展珠海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指引、珠海市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试点规划等系列专题研究,探索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特色道路。

持续发力 让城市保留“来时之路”

在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框架下,珠海市持续加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坚持“应保尽保,以用促保”的原则。下一步,珠海市将继续开展多方面的保护工作,让城市保留“来时之路”:查漏补缺,加快完成第四批历史建筑增补认定及挂牌建档、规划编制等工作,达到历史建筑评价标准的改革开放历史性建筑及时纳入名录管理,助力名城申报;完善历史文化资源的巡查、评估及考核等工作机制,研究将日常巡查纳入到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定巡查评估工作方案,建立历史文化保护季报制度,定期评估保护对象的保护状况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破坏行为;坚持“活态保护、传承发展”,加快完成6个街区整治提升设计方案,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推进街区修缮整治和风貌提升。研究制定历史建筑奖补政策,推动政府、业主、社会资本多渠道资金支持历史建筑活化利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04.14 黄劲勇